2023年度“太阳能光伏支架及其配件产品” 碳足迹排放量评价成果
依据《ISO14067:2018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及指南》《PAS2050:2011商品和服务的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评价 规范》《GHG parotocol:产品寿命周期核算与报告标准》《ISO14064-3:2019对温室气体声明进行审定和评价的指南性规范》《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及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2024年6月28日,天津泰达低碳经济促进中心有限公司完成了我单位位于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工业园内规划主干路二南侧生产的“太阳能光伏支架及其配件产品”的碳足迹排放量评价。
现将评价结果公布如下:经核查后,我单位2023年度“太阳能光伏支架及其配件产品”的碳足迹排放量为419712.95t CO2e。